1、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要经营证照手续完备、制度健全、规范上墙。站点内无违法建筑物、消防及环保等要达到国家相关标准。
2、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要干净整洁,无污水积沉,无异味,不得有蚊、蝇、鼠孳生地。站点内要设有毒饵站,四周院墙下进行摆放,每50-60米设置一个毒饵站。综合回收站点所收物品要按废铁、废纸壳、废塑料、废易拉罐等分区域集中存放。区域之间用铁架或者铁板等区分开来,上面用防水蓬布密封遮盖。各区域应有比较醒目的标志牌。比如废铁区、废纸壳区、废塑料区等。单一废旧物品回收站点也要划分好相应区域,不能混合在一起,要堆放有序。除专门废旧轮胎回收站点外,所有站点内不得有废旧轮胎。
3、不得收购赃物或嫌疑物品;不得收购铁路、市政、环卫、电力、通讯、交通系统的专用设施和物件;不得回收有毒、有害、化学危险物品;再生资源回收物资运输过程中,应捆扎严密,防止抛洒遗漏,防止污染环境。
4、站点内要有必要的卫生设施,对废旧物品中的垃圾要集中回收,做到及时清理。
5、不得占道堆放废旧物资、占道收购、分拣、整理废旧物资;门前环境卫生要整洁、车辆停放要规范有序。 |